法律问答

2016年的车,被事故,对方全责,现对方保险公司办理报废手续,车辆理赔折价将如何计算给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12: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保险的赔偿:赔偿金=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法律分析: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第二类:车辆满足强制报废标准。车辆撞报废保险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
    保险公司只按照车主出事之前车辆等价赔偿,也就是事故的直接损失,不会赔偿购置税的。保险是不赔这间接损失的,对于这块损失,事故受害方可以向肇事方主张赔偿,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事故发生后,首先保险公司对车辆的残值做个评价,主要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来做的,车辆每年都有折旧费。但车辆的残值低于维修费时,保险公司就不能赔偿维修费了,直接就把车辆报废了,然后赔偿车辆的残值款。
    例如经过计算,车辆目前的价值是6万元,但由于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很严重,维修的费用要达到7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就会直接要求保费车辆,然后赔偿6万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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