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发生时,需要向对方支付车辆折旧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15: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车辆折旧费不属于事故理赔范畴。对方如果要追究,必须另行起诉并举证具体损失额度。这需要专业机构的评估书,也可以起诉后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损失的具体额度,由此提起索赔。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车祸赔偿一般不包括折旧费。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要由消费者购买就会产生折旧费用,所以,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本身的损耗,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
    1、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该车不能使用的,对方可以要求出具合理的交通费。
    2、如果对方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造成对方停运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营运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不需要赔偿折旧费。根据相关法律,不支持交通事故中折旧费的赔偿,所以即使要求赔偿折旧费的,一般也不会获得法院支持的。车辆贬值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多变性和不可确定性,而且车辆是否贬值在出售时才会体现出来,而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是否出售是不一定的,因此法院不支持折旧费的诉讼请求。
    车辆的其他财产损失的,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