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打学生辱骂学生学生还手,学校开除学生

2023-06-24 15: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无缘无故动手打学生处理如下:可以向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投诉,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调查属于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侮辱殴打教师的处罚:构成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老师打学生任何程度都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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