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找工作然后公司要求收取培训物品使用押金合理吗?

2023-06-24 15: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找工作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对于收受押金的行为,员工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控告。劳动者不能因为就业难而屈从于用人单位,任其侵犯自己的权益,如果已缴纳了此笔费用的,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
    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如果有收押金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解决。
  • 找工作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对于收受押金的行为,员工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控告。劳动者不能因为就业难而屈从于用人单位,任其侵犯自己的权益,如果已缴纳了此笔费用的,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予以返还。
    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如果有收押金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解决。
  • 法律分析: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