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户口迁移问题,对方不同意的情况该怎么办?

2023-06-24 16: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首先,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必须明白一点,如果您是诉讼离婚,那么没有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原因是,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双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
    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不一定要跟随另一方将户口迁走,这并不是硬性规定,所以另一方不同意是没有办法迁出户口的,想迁出户口,必须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才能进行。
    但如果您是协议离婚,可以在协议中,将这个要求作为条款之一,并且明确违约责任,如: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逾期一日,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此来约束双方履行。
    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以以离婚协议,起诉对方要求履行。
  • 抚养人想将孩子户口迁入而对方不让迁的,抚养人可以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持判决书到户籍机关办理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