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工资怎么计算的,公司只给底薪1500可以吗

妇幼权益
2019-05-26 18:1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二)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由职工本人负担。
    (三)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