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饭店不干了,没有合同,老板不给工资,就连我的工作服押金的200.也不给我,怎么办

2019-05-26 18:3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老板以损坏店内物品为由不发工资,报警了也不行,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关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被拖欠工资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工会追讨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时,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于更好的维权。
  • 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
    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的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利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清楚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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