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17: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金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受害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由下列因素确定的: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人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金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