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问问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社会保险
2023-06-24 18: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外地就医回老家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异地就医报销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法律依据:《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
    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 法律分析:
    一、基本材料。 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
    二、长期异地工作。 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三、长期异地居住。 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 (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六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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