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丧失
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
继承人对
被继承人实施故意杀害的行为;
2、继承人为了争夺被继承人的遗产,对其他的继承人实施杀害的行为;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是虐待被继承人,产生情节严重的;
4、继承法伪造、篡改、或销毁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导致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