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县里五一学校不给放假让上班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4 18: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假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在春节这一法定假日期间公司不放假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接受单位的安排,但要由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单位不能安排休年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劳动报酬;若不支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