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点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男方父母婚前为其首付买了一套房产,但是房产证上是他和他哥的名字,婚后我帮他还贷款,他哥从始至终没有还过一分钱贷款,前些年房子贷款全部还清,后来房产证上加上了我的名字,婚后我们夫妻俩人一起开了家机械公司,但是生意一直不太好,去年因为周转资金紧张把房子抵押贷款了120万,现在外面客户欠我们的欠款大概有100万,这种情况离婚的话,财产该怎么分配呢?谢谢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4 1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合法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都应平分,但如果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夫妻离婚房产归属问题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法院对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按照债权的性质予以返还;夫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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