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7年扣除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24 19: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申请退税常见的情形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根据个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只能退上一年度,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 纳税人实缴税额大于应缴税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平时多缴或者多扣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在次年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还多缴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据此平时如果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的纳税人,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都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