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首付款,男方自己一人名字用公积金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4 19: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直接归登记方所有。如果是婚前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由子女还贷款,则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父母出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其中,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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