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三轮车停在楼下,别人移我的车,然后碰到车把,把别人车撞了,我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19: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跟别人坐车出了车祸的,若属于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的,则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 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跟别人坐车出了车祸如果属于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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