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未进行手术,是否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4 20: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第
    二、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三)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第
    二、三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三)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要求在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因为如果伤情没有稳定或者治疗终结的,那么此时作出的鉴定结果肯定是不客观的,因为只能代表此时的结果,而稳定之后才能代表后面都是这样,才具有客观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 法律分析:要做伤情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轻伤的,在实践中一般不做鉴定。伤情鉴定是自愿的,但构成伤残的,必须做鉴定。才能更好的确定受害人的赔偿金数额。一般情况下,伤残越严重,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就越多。
    不构成伤残的,不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没有必要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