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营运的车被扣押要扣押多久?罚款多少钱

行政处罚
2023-06-24 20: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最多不能超过60天。
      
    二、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条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扣留别人车辆的违法后果是: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扣留,属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 交警对于已经扣押的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车主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扣押期间的停车费应当由公安机关缴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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