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借用手机和银行卡,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诈骗
2023-06-24 21: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知情的情况下构成本罪,仍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虽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不起主要作用,其罪行比主犯轻,社会危害性也相对小,因而对从犯采取必减的处罚原则。
  • 法律分析:不知情不成立该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如果不知情则不成立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不知情不成立该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如果不知情则不成立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