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合家庭母亲意外死亡,有赔偿金。有没有可能作为女方的外嫁子女获得部分赔偿?

子女抚养
2023-06-24 21: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是可以得到赔偿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如果夫妻一方因意外死亡,其家属一般都会获得一笔赔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
    对于其中的亲属抚恤金,直接支付给死者生前所供养的亲属;其余部分,可比照遗产来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分配死亡赔偿金的人是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出嫁的女儿可以分配死亡赔偿金,但是不是平分由其近亲属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