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快递员。我交了1000元的押金,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后,我没有支付押金和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6-25 01:0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如果你出现离职的情况,那么在离职时你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以及押金的,如果你的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同时不退还你押金,你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
  • 您可以收集存在劳动关系证据,以单位未缴纳社保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扣除的工资等。
    去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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