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和他结婚,也没有彩礼,生了一个现在分手的女孩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5 01: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没有结婚双方的关系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对的,而在此期间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协商解决。只要没有结婚,是处于恋爱状态,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原则上女方如选择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如孩子出生,男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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