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资问题。我们公司一个月用两个基本工资标准来计算工资。半个月是正常基本工资,半个月是当地最低工资保障标准。你能这样算吗?

讨薪
2023-06-25 02:25: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 经济补偿金 一个月 工资 是最低标准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支付标准 按照法律依据:《 劳动法 》和《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 解除合同 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 拖欠工资 ,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如果在确定了 劳动关系 后,双方是一定要 签订劳动合同 的,为了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也要写明了工作的具体岗位职责以及违约的责任,如果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随意的 解除劳动关系 ,是要支付一定的 赔偿金 ,具体金额会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
  • 法律分析:两者概念不一样。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底薪是指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基数,即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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