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打学生嘴巴子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5 06: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打学生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责令老师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处理。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 老师打学生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老师打学生,对学生的伤害经鉴定达到轻微伤(不含)以上标准的,才可定为故意伤害罪。学生或者家长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县级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反映,也可直接联系校教管处主任,请之出面制止或调解。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老师打学生的,侵权责任应当由学校承担。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老师改正;若是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殴打学生的老师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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