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重庆奉节县的退休人员。五年前,我在重庆申请了一套公租房。合同是五年。今年到期了。现在我退休了。我能继续租吗

2023-06-25 06: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租房如果住满五年,需要继续承租,可以申请续租。如果不继续承租,退租即可。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可以继续申请租房。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
  • 公租房住满5年之后,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续期的。法律规定,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