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社会保障基数或实际工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索赔
2023-06-25 06: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
    2、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
    3、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和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相关标准应当参照劳动者的工资数额。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