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委托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5 06: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委托合同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违约解除的除外。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在一方违约导致委托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且解除委托合同系一方违约导致的,违约方需要赔偿违约金。委托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则该当事人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合同终止,应当解除委托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