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朋友交往的女朋友介绍一个和我交往的女孩,没见过面的声音加起来最多不超过5秒。聊天过程中,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让我N次转账17w以上。今年2月,介绍人写了一张借条。如果我想收回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25 06: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
    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金额和聊天内容综合判断的,如果是借款的话可以尝试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是共同的恋爱消费,一般要不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恋爱期间借对方的钱分手之后需要偿还,因为借款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按时偿还借款,如果没有按时偿还,则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