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亲了没多久觉得不合适。女方不愿意了提出退婚,所有买的衣服金银首饰和红包都需要原数退回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6-25 0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不要求退还的话,那就不用退还。要求的话,可以全部退还,如果有些用于夫妻生活的话,那么返还剩下的。但是退不退还要看符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条件,不符合也是不用退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规定的没有特殊情况不支持退还,特殊的情形如下: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给予财产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所以除了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在一起生活一般都不用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一般是不用退换的,因为结婚时间太久了,不好证明。但以下情况可以要求退还: 没有登记结婚的,给了彩礼没领证,属于可以要求返还的情形;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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