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不知去向,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3-06-25 08: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的人失踪了,出借人可以直接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如果法院也找不到借钱的人,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然后在开庭的时候,还不来的,法院会缺席审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找不到欠款人一般不能投诉。可以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进行公告送达。有明确的具体被告的,出借人可以持相关借条以及欠款人下落不明的相应证据去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尽管找不到借款人,但债权人的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的,法院就能立案。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依法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