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
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3、父母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4、入户地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