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离婚年,女孩当时同意跟随男方,但这几年基本都是我带的。现在她想回到抚养权。现在女孩七岁半了,女孩不想和男人住在一起。如果她想走法律程序,她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吗?

子女抚养
2023-06-25 09: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可以起诉要回来。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当事人生活,当事人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但是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对方一起居住的,或者是对方不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的,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争取抚养权该由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举证,因权限无法举证的,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具体应当就双方的具体情况、子女年龄、子女现在的抚养情况等事实举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