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婆婆,是低收入家庭,女儿的户口和女婿在一起,和父母分开,婚后女婿买车,婆婆的低收入会取消吗

2023-06-25 10: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车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车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车,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母出钱买车,如果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如果父母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子女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婚后女方父母给女方买车不一定有男方的。对于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予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归个人所有,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明确表面归女方个人所有,则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能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