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是2007年在农村出生的,现在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2023-06-25 1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去补办。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补办出生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 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