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时对方不到场,能起诉吗?

起诉离婚
2023-06-25 11: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一般是不可以离的,离婚诉讼具有人身专属性,需要当事人亲自参加。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起诉方需要到场,如果起诉方不到场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是会按照撤诉进行处理,而案件的费用自然也是由原告来承担,同时还要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是不能离婚的。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审理或判决,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的可以不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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