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在重庆丢失了,但我的户籍是四川的,没有户口本可以在重庆补办吗?

2023-06-25 11: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在居住地就可以补办,不需要回户籍地的。对于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且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公民,只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成功的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签发。
    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户口本没有,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注办理户籍证明的用途,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户口本使用。
    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上述办理的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
  • 身份证掉了在外地可以补办,没有户口本不能补办,因为补办身份证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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