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工资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按员工全薪发放?

讨薪
2023-06-25 11: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产假期间发放的是全额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女职工的产假可以分为几个阶段: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每个阶段产假的工资计算各不相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工资不是按照病假工资算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产假属于女职工法定的权利,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同时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职工休病假,用人单位是可以扣除部分工资的,但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陪产假期间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陪产假没有统一规定,具体要参照当地的规定,如果当地有陪产假政策的,在陪产假期间,要按照劳动合同标准发放,不得降低其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