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出纳将公款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吗?

刑事辩护
2023-06-25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从刑法罪名的定性上,应为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公司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它构成的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不相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般情况下,公司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不会构成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把公款占为己有,一般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但不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刑法上是两个不同的罪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