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号与实际年龄不符,怎么办?

2023-06-25 12: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身份证年龄。不过因为改年龄涉及很多利益问题,所以一定要有原始权威的证据,比如出生证或者原始户籍资料。申请人或监护人携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补领居民身份证流程是什么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法律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法律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