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的商品房能否转让,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其转让应当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并未出台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规定,因此,得看地方政策规定,比如某些地方政策定了禁止性条款,此时在地区就不能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
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