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周末因工出差是否算加班

讨薪
2023-06-25 13: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星期六星期天属于休息时间,那么上班算加班。如果不属于上班时间,则属于加班。加班指的是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继续工作的。所以需要看是不是上班时间才能知道。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如果公司在双休日安排出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提供了劳动的,应该认定为加班;双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周六加班不违反劳动法,是合法行为,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周六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或者通过安排补休进行替代。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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