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5 13: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因劳动者一方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因法定无过失性辞退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3、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解除劳动合同形式包括:
    1、协商解除,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解除又有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
    3、用人单位解除也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的,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