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找不到是可以补办的。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拆迁协议一般都有两份,
拆迁人那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
拆迁协议是约束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行为,当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关于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会签署拆迁协议,因此,拆迁协议丢了并不是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按照我国签订
合同的习惯,合同都会留有备份,甚至会存档,因此,拆迁协议丢失也是可以补办的,严格按照需要准备的资料,按照相应的流程申请就可以补办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