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邀请朋友去工地干活,我邀请的朋友又叫人一起去,结果那个人受伤了,我需要负责人吗?

工伤索赔
2023-06-25 13: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给私人干活摔伤的,由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当事人在一起干活时误伤工友,如果属于工伤,一般没有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其主观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一起干活误伤工友,如果该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责任,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给工友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当事人要承担赔偿等责任或者依法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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