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让我贷款用于生活费用,说会帮我偿还,但根本没有偿还。现在说一分钱也没有。我该怎么办?起诉离婚能让他还钱吗?

起诉离婚
2023-06-25 15: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时,对于所欠账款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夫妻共同连带清偿,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则各自清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 被起诉离婚债务须按约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的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双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夫妻一方个人进行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无法偿还债务的,可以这样处理:
    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由一方清偿债务,另一方不用清偿,并把该约定写在离婚协议中;
    2.双方还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偿还,然后写明各自偿还债务的比例;
    3.双方对债务偿还达不成约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