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帮工时把左手小拇指割掉了,无名指断离两节,中指和食指也受伤了,住院费用对方给拿的,现在8个多月了,食指和中指还是回不了弯,对方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求

2019-05-26 23:22: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三人导致帮工受伤,被帮工人承担补偿责任:
      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的,要看是否存在第三方的侵权人(即因他人原因导致帮工人遭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存在第三方的侵权人,则帮工人遭受的损害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则由被帮工人对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如果在无偿帮工过程中,在帮工人遭受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的情况下,如果侵权人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无偿受益的被帮工人则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 患者接受的有偿医疗服务就是为实现健康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尽管我国医院是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所提供服务、药品都是有偿的,患者需要花钱才能享有医疗服务,医生、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符合《消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医院出售的药品也属于《消法》中所称的“商品”,医患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行为而矣。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法》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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