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公司未交社保,我可以申请被迫离职吗

社会保险
2023-06-25 18: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自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公司不缴社保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其解约。
    法律依据: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自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公司不缴社保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其解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没交社保,不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应当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离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不补缴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没交社保,不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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