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钱不还,一定要到对方人民法院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6-25 18: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
    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3、准备证据材料;
    4、委托诉讼代理
    5、缴纳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
    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3、准备证据材料;
    4、委托诉讼代理;
    5、缴纳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需要。债务纠纷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但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和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