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19年借给我5000元说周转3天,到现在还没有还给我,一直拖着,我让他补充借据,怎么写呢?

债务追讨
2023-06-25 1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起诉对方
  • 法律分析:你好,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暂时还不了可以要求对方写欠条说明什么时候还款,若是故意拖欠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归还借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拖欠别人的货款或者是拖欠别人其他的款项,直接写欠条;如果是借别人的钱那么就可以写借条。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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