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均60岁以上)因发生口角,其中一个老人把另一个老人打伤,至多条肋骨骨折,当时有人看到。但看到的人不愿做证。而后伤人的老人一直不承认人是被他打伤的!不同意出医疗费,报案一周后无果。但现在家属已经无法垫付医疗费用了!这类案件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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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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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
损害赔偿一定要的损失。
2、《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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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