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1、收养关系的解除途径包括协议解除和起诉解除。收养当事人能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商的,可以通过协议解除,若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
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
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3、登记,经审查,凡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